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关于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等级的公告
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事中事后监管,本局组织开展了区内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评价,现将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等级予以公布。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评价的相关问题,可咨询本局震害防御与应急处(公共服务处)。
联系电话:0771-2823935,2827186。
附件: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等级公示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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